根据《闽江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工〔2024〕22号)文件要求,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学生自主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奖励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推荐以下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2022级金融学(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林宏泽(等额推荐)
2021级工商管理(闽台合作项目):许宇瀚(等额推荐)
2021级会计学(国际课程教育项目):刘雪妍(等额推荐)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与学生部联系。
联系电话:0591-83761924(林芬老师)
0591-83760587(江华丹老师)
闽江学院海峡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