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人函〔2012〕95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12〕22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2年联合举办春夏秋冬四次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现将我省组织参加2012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及时间
(一)名称: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6日
(二)名称: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26日
(三)名称: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秋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26日
(四)名称: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冬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12年12月20日至26日
二、组织机构及形式
网上招聘活动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承办。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设立网络招聘会分会场,以不同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及提供相关就业服务。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www.cjob.gov.cn)、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hrm.gov.cn)、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提供网络支持,开通网络招聘会统一网页,并负责与本系统地方相关网站的链接。
招聘活动期间,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将与网络招聘会会场链接,便于我省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进场招聘与求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参加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办的201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夏、秋、冬季)联合招聘周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二)在每季度招聘周活动中,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福建交通人才服务中心、福建青年人才服务中心、福建信息产业人才服务中心、福建海峡旅游人才服务中心等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要分别收集整理20家以上,各高等学校应收集整理一定数量的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可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下载中心”下载《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填报工具》)填报汇总,于每季度活动开始前10天上传到我局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邮箱(fjsbys@163.com)。夏季联合招聘周相应信息,请于6月10日前报送。
(三)招聘周活动期间,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各高校的网站要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并做链接(统一标识可从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就业网上下载),组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参加招聘周网上招聘活动。各地、各高等院校要积极组织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参加招聘周网上招聘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单位要大力推广远程面试和视频简历技术,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四)各地、各高校、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将网络招聘活动作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和院校信息的相互贯通,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合理有效共享,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及时准确,坚决杜绝各种虚假信息,切实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与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胡淑钦
联系方式:0591-87546900
E-MAIL:fjsbys@163.com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